为进一步巩固伏休前期管理成果,防范中后期因鱿鱼、鹰爪虾、刀鱼、海蜇等资源旺发及渔船打捞浒苔而引起规模性违规事件,第一支队高度重视,及时调整管理方式,科学指挥调度,加大海陆检查力度,统筹兼顾,抓好重点,严厉查处违法捕捞行为,辖区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海上组织以中国渔政37016、37601、37361和中国海监4072船为主、地方渔政执法船配合的执法编队开展海上执法检查,编队采取夜间海上检查、重点海域集中检查等方式,不间断在青岛、日照近海开展巡航执法检查,自7月8日起,编队共查获违规渔船36艘,已按照省厅规定扣押在指定港口,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 陆地派出督查组驻辖区重点地区开展督查,7月份以来,协同黄岛区渔政执法机构对琅琊等重点渔业乡镇开展督查,召集重点渔村、码头、大马力渔船负责人进行座谈,重点传达休渔渔船停靠、转港、禁止捕捞作业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各方认真落实好休渔相关职责;联合海上编队执法船,同黄岛区渔政执法人员对4个港湾的锚泊休渔渔船、17个渔船停泊点的每一艘渔船进行检查核实,对休渔停靠不规范渔船,按照省厅休渔管理方案要求,进一步整改规范,对仍存放网具的渔船,全部责成船东将网具从船上卸下,至7月20日,港口停靠渔船网具已经全部规范存放,消除了渔民的侥幸心理;夜间对重点码头及停泊点进行突击检查,通过一系列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区域休渔秩序良好。 下一步,支队将积极协调辖区渔业执法机构,将海蜇专项资源管理和休渔管理相结合、海上检查与港口检查相结合,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职责,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辖区休渔中后期秩序持续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