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市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2017-2018年度)-人工鱼礁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2017-2018年度)-人工鱼礁建设位于汉沽农渔业区内,北侧紧邻汉沽浅海生态系统,占海面积约为207.9公顷。本项目布置1种礁体6944个,总计23436空方。施工期约为2个月,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为2400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核准。 3、建设单位: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联系人:郭彪 电话:18722558186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徐鑫 电话:022-59812345-6305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zyhj@vip.163.com 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相关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6、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8、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