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凌晨,沙市区农林水局渔政人员与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干警在长江联合执法时,长航公安干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从荆州长江大桥南岸桥墩下水在长江沙市段电捕鱼。
凌晨4时45分,嫌疑人电捕鱼结束,在荆州长江大桥南岸上岸时被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抓获。嫌疑人陈某,公安县人,现场查获电捕鱼渔船一艘,船上发电机组及电捕鱼工具各一套,渔获物44斤,沙市区农林水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查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暂扣,因涉案者陈某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非法电捕鱼,违反了长江禁渔期制度并且涉嫌犯罪,按照“两法衔接”的机制,沙市区渔政执法人员已将涉案嫌疑人陈某移交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 来源:沙市区农林水产局 |